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推荐名额的通知》(黔教办学[2014]488号)和《贵州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将2015届省级、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推荐名额下达给你们。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黔教学发[2013]415号文件规定的评选办法(校级参照此办法),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并于2015年4月6日前将有关材料报学校学生处。
附件:1、贵州城市职业学院2015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2、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登记表
3、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登记表
/ewebeditor/uploadfile/20141203102956112.rar
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