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分院概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经济学院学生实习教学活动的工作安排
来源:     作者:  编辑:管理员  日期:2014-12-03  点击率:2943  [我要打印]  [关闭]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结合学院规章制度,现就经济学院、艺术学院和提前实习余下学生的实习教学活动(简称顶岗实习)工作安排如下: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结合学院规章制度,现就经济学院、艺术学院和提前实习余下学生的实习教学活动(简称“顶岗实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本批顶岗实习学生500余人(身体不适学生另行安排)。
二、本年度顶岗实习时间从2014年12月至2015年5月实施6个月,于2014年11月底出发,2015年5月31日合格完成顶岗实习后返回。
(一)所有学生必须参加顶岗实习,顶岗实习采取集中统一就业体验顶岗实习4个月+学生提出自主实习报备2个月(第一种实习模式)为主,学生和家长提出“专业对口”自主实习并经二级学院审批6个月(第二种实习模式)为辅开展。
1. 第一种实习模式的2个阶段,学生可以将第二阶段选择为集中统一就业体验顶岗实习。其中:集中统一就业体验顶岗实习4个月由学院就业处负责,学生提出自主实习报备2个月由二级学院负责。
2. 第二种实习模式由学生和家长提出“专业对口”自主实习并经二级学院审批6个月由二级学院负责。
(二)第一种实习模式的成绩由就业处指导教师评分(其中2个月自主实习报备阶段部分,征求二级学院意见后评分);第二种实习模式的成绩由二级学院评分。
只有完全参加顶岗实习教学活动并完成工作任务,提升技能,获得实习单位好评并上交实习有关表格才能成绩合格。中途放弃或不能支持的,必须补足相应的实习时间和完成工作任务,提升技能,获得实习单位好评并上交实习有关表格,才能视为实习成绩合格。
只有实习教学活动成绩合格,才能按规定毕业,否则,参照贵州城市职业学院学科考试成绩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三)经济学院、艺术学院和其他学院提前实习余下的大三学生,于11月23日前填写完成《××××届毕业生实践教学登记表》确定所参加顶岗实习模式(两种实习模式必须确定一种);由二级学院于23日晚班会上收集全部学生的登记表,并于24日上午10:00前交就业处
于11月29日前,填写完成参加确定实习模式顶岗实习的其他表格和办理手续等事宜。
第一种实习模式需要填签“学生就业体验顶岗实习协议”、“贵州城市职业学院顶岗实习实训安全责任书”、“自主实习申请表”、“贵州城市职业学院二级学院自主实习安全责任书”。
第二种实习模式需要填签和提交“自主实习申请表”、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贵州城市职业学院二级学院自主实习安全责任书”。
自主实习安全责任书必须体现实习单位为学生购买实习期间的工伤或商业保险等内容。
(四)为使学院顶岗实习工作顺利开展,各相关部门要做好相应的教学、学生管理和顶岗实习前、后的准备、通知等各项安排。具体如下:
1. 就业处根据学院领导批示于11月下旬派员考察企业,洽谈学生顶岗实习事宜,签订校企顶岗实习协议等。视情况邀请企业代表到校或受邀召开企业实习推荐会。
与二级学院配合,各负其责指导和组织全体学生完成顶岗实习前相关手续的办理;收集学生必要证件、代购学生车票;在新校区综合办公室配合下,召开学生实习及安全教育讲座,举办实习学生出发前实习动员大会(再次强调安全实习);并在保卫处配合下,安全组织学生上车出发等工作。
根据顶岗实习工作需要,就业处商人事处做好派遣集中统一就业体验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工作;商各二级学院发放学生顶岗实习相关表格和促进就业工作表格等。
2. 教学部门要安排并协调该批学生教学课程任务的完成工作(包括学期课程考试等),使学生能够按时参加顶岗实习。
3. 学生管理部门要依据学院有关实习工作规定安排相应管理工作。
4. 各二级学院根据学院教学、学生管理部门等工作安排,管理和协助管理好学生的顶岗实习工作。严格审批学生和家长提出“专业对口”自主实习并完善相关手续,审查和管理学生提出自主实习的备案手续和材料;做好两种实习模式中自主实习的指导和管理工作,落实实习学生相关事宜(如住宿、行李等);协助就业处做好参加集中统一就业体验顶岗实习阶段的学生思想及稳定等工作;做好实习期间学院其他职能部门涉及实习学生相关事宜的通知和落实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教育学生必须把学院安排顶岗实习活动并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等事宜全部告之家长。
5. 其他二级学院已经安排提前实习但想转入参加学院集中统一就业体验顶岗实习的学生,请通知这些学生找就业处杨卫萍老师,按本规定办理。
6. 学院其他职能部门涉及实习学生相关工作的,应及时与实习负责部门协调、联系和安排。
三、定于2015年6月8日返校,全体实习学生要向二级学院上交完成顶岗实习教学活动的各种表格,完成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参加学院组织的清、补考,参加校园招聘会促进自己的就业,填写和完善学生自己的档案,办理离校清单,按规定于6月底领取毕业证书等。
四、实习阶段,就业处和各二级学院要教育、关心和指导学生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岗位工作任务,提升和增长就业技能。做好或协助企业做好学生顶岗实习工作事前教育、事中监管和事后处置等各项工作。
五、学院各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学院本次顶岗实习工作安排的精神上来,全力支持和帮助学生顺利参加顶岗实习并完成实习教学任务。
六、 集中统一就业体验顶岗实习的企业另行通知。
 
作者:
编辑:管理员
上一篇:“互联网+校赛”决赛通知
下一篇:贵州城市职业学院关于组织评选2015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知
版权声明 | 隐私说明 | 网站地图| 管理登录
版权所有:贵州城市职业学院——艺术学院 黔ICP备05001235号 地址:贵州省 贵阳市 花溪大学城
技术支持: 贵州佰仕佳信息工程有限公司